輔導公告

114 年度 「農產電子 商務包裝及品牌輔導計畫」

協助具電商潛力之農民、農企業及初級加工場提升行銷與品牌形象,拓展電子商務市場,提升競爭力,促進農業收益穩健成長

輔導金額:

每案補助金額新臺幣12萬元,受輔導者自付款12萬元,且總額24萬元應完全用於品牌設計及包裝改善使用。

輔導對象
  1. 生產或銷售國產農產品之農民、農企業。
  2. 已擁有或有意發展自有品牌且已有產品於電子通路販售之業者。
  3. 曾接受農業部輔導之「區域性產地整合者」。
  4. 具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者。
受理件 (家) 數限制

本計畫預計輔導小農及區域整合者10案,農產品初級加工場3案,共計13案

執行期程

114年4月至115年2月

截止日期

申請受理至114年04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

聯繫窗口

02-27458199

#659 趙家德

#654 曾筠晴

備註

欲了解計畫內容與申請方式,歡迎報名實體說明會:https://tdri.surveycake.biz/s/Ybq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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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114年度「DFS 產品暨服務開發輔導示範設計」

為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因應『國際淨零碳排目標、品牌通路商對製造供應鏈之減碳需求、ESG』…等。本計畫擬協助企業自源頭創新,導入永續綠色循環設計策略,協助『企業協同設計業者、供應商、材質開發商、品牌商、通路商、回收服務業者合作聯盟開發』,或『以大帶小協助製造業以設計創新轉型升級』,以設計驅動模組化產品應用、循環材料加值、共享服務或系統開發、場域智慧化設計的低碳永續示範,進而取得相關產品或服務之碳足跡或減碳標章,協助台灣產業邁向2050淨零目標。

輔導金額:

政府款申請額度上限以新台幣 100 萬元為限(含稅),業者須自籌輔導執行總經費的 30% 以上

 

輔導對象

1. 中小企業:
(1)具『工廠登記證』。
(2)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
(3)若企業、工廠或服務所地位於『彰化縣、桃園市』優先考量。

2.設計服務業:
(1)具『設計能量登錄證書』
(2)近3年曾獲國際設計獎項
(3)符合『行政院主計處之行業統計分類『7402工業設計類』,及『7409其他專門設計業』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1501010產品設計業 / 1599990其他設計業』之設計業者。

受理件 (家) 數限制

 本年度預算用罄,將不再辦理審核作業。

執行期程

 整體計畫時程自提案審查通過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

截止日期

 第一梯次:

114年3月3日 (一) 17:00止

第二梯次:

114年3月28日 (五) 17:00止

 

*若第一梯次預算用罄,則不再受理第二梯次。

聯繫窗口

 02-2745-8199 

#530 吳組長
#649 呂經理
#534 林經理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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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03

114年度「出口產品減碳包裝設計標竿型輔導案」 

為協助台灣中小企業 MIT 出口產品,提升質感與品牌形象,並呼應全球 SDGs 永續低碳目標,提升我國中小企業之產品國際競爭力,本計畫輔導中小企業製造商串連跨領域夥伴導入減碳包裝架構與系統,建構企業內商品開發之減碳設計解決方案。

輔導金額:

每案輔導額度由審查委員會核定,每案執行經費最高80萬元,其中政府輔導款至多68萬元,企業支應分攤款至多12萬元。

輔導對象

 1.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業者: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2. 已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之規定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

3. 受輔導之出口產品須為臺灣產製。

4. 申請日前 1年內未受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者。

5. 申請日前 3年內具出進口實績之企業。

6. 企業之資本組成不得含陸資。

7. 企業所使用之品牌或產品,須符合台灣或國際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受理件 (家) 數限制

20案 

執行期程

 整體計畫時程自提案審查通過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截止日期

自計畫公告日起受理至經費用罄為止。

第三梯次 –

申請基本資料於 2025年3月27日(四)17:00 截止受理。

提案簡報資料於 2025年4月8日(五)17:00 截止受理。

聯繫窗口

 02-27458199 

#530吳組長
#538林經理#539林經理#541鍾經理

備註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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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7

2025設計驅動企業創新開發DFI計畫共創夥伴徵選

為協助產業運用設計驅動創新發展( Design for Innovation),包括產品、場域、服務系統或平台、系統整合…等技術之應用設計。透過設計描繪未來情境,重新定義使用需求與問題,協助業者設計開發未來技術或科技應用之產品或服務、掌握使用者需求,進行市場與智財佈局,建立良好之客戶體驗與用戶體驗。

輔導金額:

每案申請設計研究共創經費最高為新台幣 350 萬元(含稅)為限。該經費須由設審委員會核定額度,研究經費依工項撥付給共創或相關執行單位,且設計研究成果需含括簡章所規範之項目(簡章詳見申請附件下載)。

輔導對象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且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 3 條所稱投資人之情事。或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所設立之機關,得以場域驗證單位提出共創申請。

二、 非屬陸資來臺投資事業 (參照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

三、 公司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不得為負。近 5 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且於 3 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受理件 (家) 數限制

本年度預算用罄,將不再辦理審核作業。

執行期程

整體計畫時程自提案審查通過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

截止日期

2025 年 3 月 18 日 (二) 17 時止

聯繫窗口

02-2745-8199

#530 吳於軒
#533 李雅涵
#548 陳廷碩
#531 胡嘉真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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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1